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610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6]100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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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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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天保房地产空港商业区住宅项目二期电力10KV变电站及配套外电力工程 已由 天津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许可[201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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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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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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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保房地产空港商业区住宅项目二期,占地面积5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245方米。本次招标为住宅小区内的电力10KV变电站及配套外电力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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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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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东至环河北路(近 103省道),南至东七道,西至兴宇路,北至东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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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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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保房地产空港商业区住宅项目二期电力10KV变电站及配套外电力工程,1、10KV变电站内高、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包括直流柜、信号柜、计量柜等),自主接地线至电器设备的分接地线。2、黑号变电站到10KV变电站高压电缆(其中包含10KV变电站内桥架)3、电力黑号配套工程中33个每栋楼计量箱的采购。4、配套计量箱、CF箱、变电站设备土建基础工程。5、黑号变电站、计量箱、CF箱地阻试验(出具试验报告)。6、两个电力黑号站(配建二、单独站)内门窗的采购,电缆沟、双电源温控箱、风机等,自墙上主接地线至电器设备的分接地线,施工时考虑施工措施。7、5个临时变压器拆除。详细内容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全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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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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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2017年03月01日 至 201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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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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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本项目电力公司系统验收合格,满足项目工期内正常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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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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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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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6) 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卡”;7)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4)2013年至2015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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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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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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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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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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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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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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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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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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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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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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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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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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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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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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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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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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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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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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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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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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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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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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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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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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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发生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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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侯海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汇津广场1号楼5层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车浩 电话:022-84866653
传 真:022-8486555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颜磊 电话:022-24893666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6 年 10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